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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监理答...-变更公告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监理答...-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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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1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4-10-15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22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2 09:00

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监理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

致各投标人:

我司对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答疑,内容如下:

1、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的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不少于10人;但最新出的文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中,附件2: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中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配备只要5人,具体以哪个为准,请明确,不要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已换领资质证书企业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中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配备5人为准。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要求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上述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为准。未换领资质证书企业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件规定,属于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投标人如属于上述文件延续范围的,则按上述文件执行。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相关附件或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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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1012日

答疑、补充及修改通知-监理.pdf

电子委托书-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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