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
******财政局委托助审机构评审业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包1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及标准内容变更为:
技术项-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土建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项-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安装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技术项-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土建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备注: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时,不得重复得分。 |
技术项-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安装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时,不得重复得分。 |
技术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代替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重复。 |
(2)原合同包2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及标准内容变更为:
技术项-中级会计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或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总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技术项-中级会计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或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总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备注:高级会计师人员可代替中级会计师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高级会计师人员重复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龙江路5号
联系方式:罗恒斌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杨静/陈伟杰 ******转80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陈伟杰
电 话: ******转806/825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
******财政局委托助审机构评审业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包1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及标准内容变更为:
技术项-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土建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项-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安装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技术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技术项-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土建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备注: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时,不得重复得分。 |
技术项-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备安装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时,不得重复得分。 |
技术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代替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重复。 |
(2)原合同包2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及标准内容变更为:
技术项-中级会计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或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总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技术项-中级会计师 | 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或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总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备注:高级会计师人员可代替中级会计师人员参与本项评分,但不可与技术项-高级会计师人员重复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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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龙江路5号
联系方式:罗恒斌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杨静/陈伟杰 ******转80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陈伟杰
电 话: ******转80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