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高档化纤30000吨及高档化纤面料10000吨改造项目选址于石狮市鸿山镇石祥大道北侧西墩段(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项目不新增用地,于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1幢四层式的6#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使用,新增购置10台高速弹力丝机、100台精密型数控针织纬编机、2台空压机。项目新增5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2小时。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增产DTY涤纶丝30000吨、针织布10000吨,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DTY涤纶丝45000吨、针织布14664吨。
二、环评结论
年产高档化纤30000吨及高档化纤面料10000吨改造项目位于石狮市鸿山镇石祥大道北侧西墩段(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项目不新增用地,于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1幢四层式的6#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增产DTY涤纶丝30000吨、针织布10000吨,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DTY涤纶丝45000吨、针织布14664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防可控。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