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开展“福清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拟选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洪宽工业村,投资2100万元投资建设“福清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17.8m2,购置原子荧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流动注射分析仪等检测设备,建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共106项指标检测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颜工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6层01室-2
联系方式:苏工******520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