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的智能高端成套设备生产加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消防高度改为21.08米;1号厂房的规划高度改为19.98米;
2、1号厂房的室内外高差改为0.2米;
3、1号厂房的N轴-A轴、A轴-N轴、1轴-18轴、18轴-1轴立面因功能使用需求作相应修改;
4、综合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应功能使用作相应调整,衔接道路部分增设台阶;屋面层增设卫生间排气道等(不影响面积计算、总平轮廓);
5、综合楼的F轴-A轴立面图、1轴-6轴,6轴-1轴;A轴-F轴立面作调整;
6、主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0593-******
******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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