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3 供应商资格要求(3) 业绩要求: /。现更正为:(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本采购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或询比采购邀请书发出之日)的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含在法定媒介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承担过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现更正为:1、财务要求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无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现更改为:需提供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提供上述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NHPC[2025]采招004)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
采购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7日